三包政策,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
三包政策,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在汽车行业也有其专属的三包政策,目前应用的是于2013年1月5日出台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保障了很多消费者的权益。
时间已经过去了七年半,汽车行业早已迎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目前的汽车三包法无法完全适应当今消费者的需求,或者目前的销售模式。最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了最新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将在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原版规定同时废止。
那么,最新的《规定》增加了哪些新的权益条款或者适用范围呢?对此,买车君总结了以下几点,或许会对即将买车的你有所帮助。
适用范围增加,三包期内也可退换
近几年,新能源汽车市场和皮卡市场都呈现出了不错的增长的态势,《规定》中将皮卡车纳入到家用汽车产品当中,也将家用电动车的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等专用部件纳入到三包退还车条款中,并要求生产者在三包凭证上明示新能源车的动力蓄电池容量衰减限值。
同时,《规定》明确指出,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内,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的,消费者可以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
汽车是一个大宗消费品,销售者遇到质量问题更多是进行免费维修或者更换,消费者要想退货非常困难。而这条规定的增加,意味着将更换和退货的权利交给消费者。
另外,《规定》中还指出,如果汽车在三包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2次修理或者更换,但仍未排除该故障或者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申请退换,并应当向销售者支付家用汽车产品使用补偿费。
支付补偿费的计算方式为:补偿费=车价款(元)×行驶里程(公里)/1000(公里)×n。新《规定》中的使用补偿系数n不得高于0.5%,比现《规定》的0.5%~0.8%范围低不少。
如果你买了一辆价值为20万元的汽车,行驶2万公里后大修了2次还不能排除故障的,按照最高补偿系数n来计算,根据现《规定》你需要支付200000×20000÷1000×0.8%=32000元,而根据新《规定》你只要支付200000×20000÷1000×0.5%=20000元,因此消费者退换车时向销售者支付的使用补偿费得到进一步减少,对于厂家的出品要求也更加严苛。
最高可罚50万,避免“店大欺客”
买车君观察到,有些经营者会承诺三包政策,但会在合同上设置几条“霸王条款”,如限制消费者自主选择对其他维修机构等。而当汽车过了保修期后,考虑到用车成本,不少消费者会选择性价比更高的维修机构,但也有消费者选择到4S店进行高额的维修保养。
新《规定》中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限制消费者自主选择对家用汽车产品维护、保养的企业,并将其作为拒绝承担三包责任的理由。不仅如此,对于故意拖延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担三包责任的经营者,明确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实施处罚,情节严重最高可处50万元以下罚款,而现《规定》只是处于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新《规定》,如果消费者因产品质量问题而退换车,商家需要对消费者赔偿车辆登记费用、买车收取的相关服务费用(贷款手续费等)、相关税费/保险费,以及扣除相应折旧后的装潢、装饰费用。值得一说的是,新《规定》明确了在车辆维修期间,从第六日开始起商家必须提供备用车或者交通费补贴。
在买车君看来,这两条规定看似“平平无奇”,但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消除目前汽车行业消费乱象以及“店大欺客”等现象。或许在不久的将来,越来越多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更加高效、专业、低成本的汽车售后服务。
对于汽车这种大宗消费品,消费者花了大价钱但只是买来劣质产品,这种感觉别提多糟心了。而新《规定》的颁布,能够很好地保障广大车主的消费权益,还能整顿汽车行业里的不良风气。那么,你们觉得消费者买车时还需要哪些权益呢?不妨在评论区给买车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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